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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计法修正草案提请审议 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

2024-04-23 20:14 来源:经济日报客户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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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计法修正草案提请审议 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

2024年04月23日 20:14   来源:经济日报客户端   

  统计是经济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,是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。4月23日,统计法修正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,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等方面提出多项规定。

  现行统计法于1983年制定,1996年、2009年作过两次修改,在规范、指引、保障统计工作有序开展,有效组织统计活动,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近年来,统计工作面临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、统计监督体系有待完善、统计违法成本低等问题。针对上述问题,草案明确,地方各级人民政府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,不得要求、暗示、引导下级单位或者统计调查对象填报虚假统计数据;地方各级人民政府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、弄虚作假责任制。

  在加大法律责任追究力度方面,草案规定,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拒绝提供、迟报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,进一步提高罚款额度。企业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,并向社会公示。

  此外,为进一步加强统计监督,草案规定,国家构建系统完整、协同高效、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,统计监督应当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,形成监督合力。统计机构根据统计调查制度和经批准的计划安排,对各地区、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情况进行统计监督。(经济日报记者 曾诗阳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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